南方都市报|健身房关门百余消费者追款,深圳消委会支持起诉,好消息来了


【南方都市报|健身房关门百余消费者追款,深圳消委会支持起诉,好消息来了】_本文原题:健身房关门百余消费者追款 , 深圳消委会支持起诉 , 好消息来了
南方都市报|健身房关门百余消费者追款,深圳消委会支持起诉,好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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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曾报道 , 深圳一健身房老板“跑路” , 百余会员预付款难退回 , 市消委会接受消费者委托提起诉讼 , 该健身房法人最终被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 近日 , 该健身房消费者之一王小姐收到由“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预付款 , 一宗长达两年之久的消费纠纷终于有了好的结果 。
健身会所被约谈 迟迟不履行承诺
王小姐说 , “2018年9月 , 健之美俱乐部突然关门 , 老板也跑了 , 我们上百个消费者的钱就这样没了 。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2018年9月 , 市消委会陆续接到百宗消费者投诉 , 反映健之美俱乐部突然停止营业 , 要求商家退回预付款项 。 2018年10月 , 市消委会、光明区消委会联合约谈健之美俱乐部经营者卿罗明 , 其书面承诺会尽快妥善解决好消费者的投诉 , 但事后却迟迟不肯履行承诺 , 这让百余名消费者焦虑不已 。 随后 , 市消委会再次联系经营者时 , 其拒绝约谈 , 给市消委会一线调解人员吃了“闭门羹” 。
“跑路老板”上黑名单后 , 终于开始退款
面对此窘况 , 2019年4月 , 市消委会联合光明区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工作职责 , 接受消费者的委托 ,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健之美俱乐部提起诉讼 。 9月20日 , 案件在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取得胜诉判决 。
然而 , 经营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0年4月 , 市消委会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20年5月15日 , 预付式跑路法人代表卿某被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
2020年6月 , 消费者王小姐已经收到该名“跑路老板”退回的12694元预付款 , 为期两年的消费纠纷案有了进展 。 王小姐说 , “两年了 , 我们终于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下称“市消委会”)的帮助下取回了自己应得的 , 也惩罚了‘跑路老板’ , 让他们明白诚信的重要性” 。
市消委会支持起诉 , 为消费者开辟了又一维权渠道 。 相关人员介绍 , 接下来 , 市消委会将继续运用支持起诉的法律利器 , 对预付式跑路经营者提起诉讼 ,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 形成“一处失信 , 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 ,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
知多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 , 限制卿某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 ,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吴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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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通报:健身房倒闭退款难 , 一经营者上最高法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