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超7亿股股份被冻结

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张晓兰)7月1日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 , 泰禾集团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禾投资”)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叶荔的函告 , 获悉泰禾投资及叶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

 

据公告披露 ,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约4.29亿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17%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22% , 冻结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 , 到期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 , 冻结申请人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叶荔 , 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3亿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5% , 冻结起始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 , 到期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 , 冻结申请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告称 , 泰禾投资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原因 , 分别是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义务 , 以及自身债务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 叶荔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轮候冻结 , 均是因为其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义务所致 。

 

泰禾集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超7亿股股份被冻结。根据泰禾投资及叶荔提供的信息 , 最近一年泰禾投资及叶荔作为主债务人和因履行担保义务涉及的已到期未归还有息负债金额共计41.88亿元 , 其中涉及诉讼的有32.68亿元 。

 

通知函显示 , 目前泰禾投资及叶荔正在与相关债权债务人沟通洽谈 , 各方正在就和解方案进行协商 , 同时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协商争取以其他同等价值资产替换被冻结的股份 。 此次被冻结的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 不会导致泰禾集团实际控制权及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 也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

 

泰禾集团表示 , 此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 , 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薛京宁

泰禾集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超7亿股股份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