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光明时评:凉茶里添西药,行业标准亟待设立

作者:唐伟
据报道 , 日前 , 办案民警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范围内的凉茶铺随机取样40份 , 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 结果显示:送检40份样品中 , 有15份样品不同程度含有西药“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布洛芬”“马来酸氯苯那敏”“甲硝唑”等成分 , 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 。
西药|光明时评:凉茶里添西药,行业标准亟待设立
文章插图
不法商人为了利用消费者应对疫情 , 以喝凉茶提高预防效果的需求 , 在凉茶中添加“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布洛芬”等成分 , 用以提升凉茶的实际功效 , 此种违禁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 又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 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
【西药|光明时评:凉茶里添西药,行业标准亟待设立】是药三分毒 。 “氯苯那敏”主要具有抗过敏的作用 , “布洛芬”为解热镇痛类 , 非甾体抗炎药 , “甲硝唑”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很多临床病例显示 , 长期使用这些药物 , 可能导致胃溃疡、消化不良等情况 , 甚至造成肾损伤、心脏病发作和卒中 。
凉茶作为一种含中草药成分的饮料 , 国家将其列为食品来管理 , 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经过了科学评估和验证 , 本身并不存在问题 。 比如有的凉茶降火清热、预防感冒 , 但这些都是通过中草药的药效来实现 , 不会受饮用次数和数量的影响 。 但若是非法添加西药药物成分 , 饮品本身的质量与功效就发生了变化 。
食品安全既是底线 , 也是不可越过的红线 。 对于“食品经营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八十六条规定 ,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 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产停业 , 直至吊销许可证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则规定 , 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随机取样的40份样品中 , 含有西药成分的有15样品 , 占总数的37.5% , 所涉商家数也高达11家 。 此项数据足以说明 , 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的做法 , 已形成一定规模 , 并有相当数量的非法所得 。
公安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只是第一步 , 接下来还需要行政监管部门介入 ,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作出行政处罚 。 该罚款的罚款 , 该吊证的吊证 。 如果已构成了犯罪行为 , 也应当进行司法移送 。
不法行为被及时查处固然令人鼓舞 , 但在法律利剑高悬且处罚日益严厉的情况下 , 在食品中加药物 , 除了不法商人趋利因素的使然 , 还与凉茶行业标准缺失导致的监管漏洞 , 有着直接关系 。
凉茶属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但其因无剂量限制 , 也无专业标准 , 生产成分存在极大的随意性 , 再加上一些食品原料既是药品又属于食品 , 属于药食同源 。 在这种情况下 , 需要在打击非法添加西药行为的同时 , 对于凉茶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进行严格把关 , 使凉茶生产由散到集、由粗到精地彻底转变 。 如此 , 才可杜绝类似问题产生 ,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