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这道“菜”千万不能吃,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

_本文原题是这道“菜”千万不能吃 , 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
食用|这道“菜”千万不能吃,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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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吃这道"菜"!
小心有毒!
有人因贩卖它犯罪了!

食用|这道“菜”千万不能吃,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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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9日 , 浙江温州乐清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敖某、陈某、朱某因贩卖织纹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 。
敖某、陈某、朱某是乐清市城东街道某村村民 , 2019 年 6月 , 她们将先前陆续从乐清市胜利塘海涂上捡得的织纹螺简单处理煮熟后 , 在明知织纹螺禁止销售的情况下 , 仍拿到菜市场上贩卖 , 后被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清市公安局联合检查时查获 。 分别当场扣押了2.5 至 3.5 公斤不等的织纹螺 , 经鉴定 , 该些织纹螺为半褶织纹螺 。
乐清法院认为敖某、陈某、朱某明知织纹螺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 仍予以加工并销售 ,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 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鉴于她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自愿认罪认罚 , 且系初犯 , 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
9 件案件 10 名被告人
今年以来 , 乐清法院审结 9 件因被告人贩卖织纹螺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 , 涉案被告人 10人 , 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 缓刑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 , 其余的免予刑事处罚 。
【食用|这道“菜”千万不能吃,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法官提醒

食用|这道“菜”千万不能吃,有毒!10人贩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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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法院法官提醒市民:织纹螺具有毒性 , 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 贩卖织纹螺为法律所禁止 , 售卖织纹螺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刑事犯罪 。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不购买、不食用织纹螺 , 如若发现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 , 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
知识普及
织纹螺
织纹螺 , 俗称海丝螺、加锥螺、麦螺、白螺等 , 其所含的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及其衍生物 。
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 。 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 , 长度约为 1 厘米 , 宽度约为 0.5厘米 , 约指甲盖大小 。
另外 , 其壳面常具有 1 到 3 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 , 表面图案看起来就像织布 , 螺口处呈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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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较强的织纹螺 , 每克螺肉的毒力可以达到上百个鼠单位 , 也就是说 , 成年人约食用 10g这样的螺肉就会出现一般的中毒症状 , 约食用 50g 至 100g 就能引起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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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 对织纹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 不要售卖 , 不要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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