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禁捕捉野生蝎子 非法猎捕超过1000只将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严禁捕捉野生蝎子
非法猎捕超过1000只将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晚报讯(采访人员 薛建英)6月至9月 , 蝎子进入繁殖期 , 我省下发《关于严禁捕捉野生蝎子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坚决制止捕捉野生蝎子行为 。凡确认以食用为目的捕捉野生蝎子或一年内累计非法猎捕蝎子超过1000只 , 由野保部门提起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1000只以下 , 予以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这是6月29日山西晚报采访人员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的 。
《通知》明确 , 根据相关规定 , 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收购、食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 对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确认以食用为目的捕捉野生蝎子或一年内累计非法猎捕蝎子超过1000只 , 由野保部门提起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 。1000只以下 , 予以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 发现问题 , 加重处罚 。
蝎子在我省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 , 蝎子通常昼伏夜出 , 喜潮怕干 , 喜暗怕光 , 有冬眠习性 , 一般在4月中下旬 , 即惊蛰以后出蛰 , 11月上旬便开始慢慢入蛰冬眠 , 全年活动时间有6个月左右 。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 。蝎子三年一代 , 一年只繁殖一次 , 6月至9月是繁殖期 。其间 , 如果大规模捕捉野生蝎子 , 会使其数量锐减 , 生物链断裂 , 甚至导致当地野生蝎子灭绝 , 破坏生态平衡 。此外 , “捉蝎大军”在新造林地、荒滩、山丘、草原上进行地毯式搜索 , 对植被造成严重破坏 。
【山西严禁捕捉野生蝎子 非法猎捕超过1000只将追究刑事责任】当前正值我省蝎子重要繁殖期 , 为确保蝎子野外种群安全 , 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采取紧急措施 , 坚决制止滥捉野生蝎子行为 。如组织力量在野生蝎子主要分布地开展巡护、巡查 , 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 对辖区内饭店、烧烤夜市、药店、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等可能涉及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场所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公布举报电话 , 鼓励群众举报 , 对接报信息和线索逐一核实和调查处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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