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正在执法,又有钓鱼人不请自来,网友:“现实版窦娥冤”?


窦娥冤|正在执法,又有钓鱼人不请自来,网友:“现实版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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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正在执法,又有钓鱼人不请自来,网友:“现实版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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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连夜巡查非法捕捞 , 接到举报后到达地点 , 在对非法垂钓询问的过程中 , 又有一位钓鱼人提着渔具到达江边 , 现场被抓 , 网友:现实版的“无巧不成书”?
根据《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报道:执法人员在五峰山水域、扬州夹江水域巡逻时 , 接到视频举报线索称:在太平河雨水排水口 , 看到有人正在夜钓 , 于是立即赶往现场 。
执法人员:“干什么的”?
钓鱼人:“钓鱼的”
执法人员:“钓鱼的啊 , 你别走”
执法人员:“你把东西放好 , 别乱动”
看到执法人员到来 , 这位钓鱼人立即收拾东西 , 就要走 , 随后被栏下来 。 在他随身携带的鱼护内 , 发现了一条一斤多重的鳊鱼 。
执法人员:“你是什么时候来钓鱼的”?
钓鱼人:“我刚过来 , 我喝了酒刚过来”
这时候有位执法人员十分老道的说:“师傅 , 你这泡的茶都喝了一大半了 , 你说你才刚到啊”(哈哈 , 看到这里我都笑了 , 不得不佩服这位执法人员犀利的眼神)
钓鱼人:“我就钓钓玩玩”
还在对这位钓鱼人询问中 , 这时迎面又来一位钓鱼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装备到达河边 , 执法人员把他也拦了下来 , 原来两人是朋友相约一起来垂钓 , 只是这位钓鱼人来得晚 , 刚刚到 , 这位钓鱼人扭头就打算走
执法人员:“不要跑了 , 人过来”
执法人员:“以前有没有来这里钓过?”
另外一位钓友摇着头说:“没有 , 没有”
执法人员:“知道在长江钓鱼违法吗?”
另外一位钓友:“没有地方玩 , 我就来这里玩玩”
执法人员现场将鳊鱼放生后 , 将两名男子带回了派出所调查 。 记者从长航公安镇江分局了解到 , 这两名非法垂钓人员的渔具已被没收 , 并分别被处以200元罚款 , 警方提醒 。
警方提醒:《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 违反规定在相关区域相关时间点垂钓的 , 将依法没收渔获物 , 并处200元罚款 。 使用多竿 , 多钩锚鱼 , 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是销售渔获物的 , 没收渔获物 , 违法所得垂钓器具 , 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 , 没收渔获物 , 违法所得 , 垂钓器具 , 可视化设备 , 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长江十年禁渔 , 早已深入人心 , 主要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 以及保护里面生长的鱼类 , 而长江内 , 以及长江重要支流内都不允许钓鱼 , 作为钓鱼人尤其是江边附近的钓鱼人不可能不知道禁止钓鱼 , 为什么还要去禁止垂钓的地方钓鱼?
作为一个钓鱼人 , 还不如路人 , 路人看到都知道举报 , 而钓鱼人却在江边钓鱼!这两位钓鱼人被罚款和没收渔具一点也不冤枉 。 有钓友说:最后一位钓鱼人是“窦娥冤”“无巧不成书” 。
其实真的是冤枉吗?或者说是巧合?并非如此 , 有句话叫:“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 禁止钓鱼的区域去钓一次有可能漏掉了 , 不代表每次都发现不了你 。 钓鱼人都知道 , 钓鱼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 这种户外运动确实上瘾的 。
如果在一个地方收获不错 , 那么下次还是会想着这个地方 , 既然这两位钓友相约去钓鱼 , 很可能并非第一次 , 而夜钓更是如此 , 没有多少钓鱼人会在陌生的水域内 , 或者陌生的钓点夜钓 。
【窦娥冤|正在执法,又有钓鱼人不请自来,网友:“现实版窦娥冤”?】最后:呼吁各位钓鱼人 , 不要在禁止垂钓的区域钓鱼 , 为了环境的改善 , 为了鱼类的可持续发展 , 才会在有些地方禁止垂钓 , 所以不要在这些地方钓鱼 。 并且钓鱼的时候自己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 , 来是干干净净 , 走的时候安安静静 , 钓获的鱼儿留大放小 , 环境整洁了 , 鱼儿越来越多 , 才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 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