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检察院|大快人心!荆门“黑老大”孙某某获刑16年!( 二 )


京山市检察院|大快人心!荆门“黑老大”孙某某获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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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9月8日 , 孙某某等18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一审开庭审理 。
9月15日 , 京山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鲁某某等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七个月不等刑罚 , 并处罚金 。 对该组织违法所得、赌资予以追缴 , 对查封、扣押的涉案房产和车辆予以追缴 , 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
一审判决后 , 全案18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 不上诉 。 至此 , 一个横霸荆门及周边地区的涉黑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