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亲历炒股群套路:每天晒账户收益 不上当就被踢出群( 二 )
值得注意的是 , 客户所投入的资金在进入上述软件平台后并未进入真实的证券交易市场 , 上述被告人再通过引诱客户加大投资、提升杠杆率、要求客户频繁交易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使得客户在上述投资软件平台内迅速亏损 , 客户亏损的投资款由上述软件平台与“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按比例分账 。 这一套路与前文张女士所述如出一辙 。
上述文书显示 , 截至案发前 , 被告人任帅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先后骗取受害者共计90余万元人民币 。
在另一起案件中 , 一个以炒股群诱导投资者炒原油期货的公司内部员工廖某透露 , 其所在公司是这样获利的:若是公司做市商 , 就是客户对赌 , 客户亏的钱就是公司的利润 , 若公司不做商 , 公司以交易手续费和仓息盈利 。 简单说 , 就是这类平台以客户亏损为目的 , 客户亏得越多 , 他们赚得越多 。
中新经纬注意到 , 在上述案例中 , 截至案发 , 客户从该非法电子商务平台入金1781.25万元 , 出金776.12万元 , 支付手续费266.33万元 , 支付利息101.31万元 , 公司则从中累计非法营收近1000万元 。 也就是说除了手续费和利息外 , 该平台还吞噬了客户的大部分本金 。
如何防范“炒股群”骗局
值得注意的是 , 不法分子近期也在更新自己的话术 。 一些投资者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 , 自己曾被冒充快递小哥的人拉入过荐股群 。 这一套路也很简单:骗子先将头像换成快递公司的logo,再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好友 , 备注信息称送快递但电话打不通 , 成功加好友一段时间后便会将用户拉入荐股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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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证监会 。 中新经纬 图
此前 , 证监会官网曾发布过一篇名为“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的文章 , 该文章详细总结了“非法荐股”的套路: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 , 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 , 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 , 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 , 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 , 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 , 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 , 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 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 , 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 , 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 , 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 , 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 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 , 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 , 涉嫌操纵市场 , 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 , 牟取非法利益 。 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 , 欺骗性强 , 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 , 流窜作案 , 有的甚至藏身境外 , 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
证监会提醒 , 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 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 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 , 远离“非法荐股”活动 , 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 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
事实上 ,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 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
根据刑法规定 ,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 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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