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

  据教育部网站28日消息 , 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 意见明确:在选聘上 , 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 要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 , 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 , 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 , 重新确定导师;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 , 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