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获刑7年半

:原题为_上观|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获刑7年半。
昨天下午 , 市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
2003年至2019年间 , 任湧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 , 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 , 折合人民币共计250万余元 。 任湧飞还在担任杨浦法院院长期间 , 从杨浦区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上得知 , 以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富强为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 多次实施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非法转移巨额房屋租金 , 故意欺骗并侵占国有资产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 2018年下半年 , 任湧飞经时任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介绍 , 接受赵富强请托 , 在终结潇戈物业公司破产程序等方面提供帮助 。
【上观|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获刑7年半】法院认为 , 任湧飞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依法应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