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售假冒品牌月饼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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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东方快评丨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售假冒品牌月饼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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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案 , 抓获以李某为首的制售假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40余名 , 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 , 查获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成品1.2万余盒、散装月饼18万余个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月饼包装材料和制假设备 , 及时阻断了假冒品牌月饼流入市场 , 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 目前 , 警方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9月23日央视新闻)
【东方网|东方快评丨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售假冒品牌月饼必须严惩】随着中秋节的临近 , 月饼的芳香渐浓 。 然而 , 上海警方查获18万个假冒品牌月饼 , 让人们不得不对月饼的质量和安全产生忧虑 。 令人快慰的是 , 上海警方抓获并刑拘制售假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40余名 , 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 。 这显然具有较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 相比之下 , 一些地方之所以违法制售假冒品牌食品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 不是因为相关部门没有管理和查处 , 而是管理手段不够硬 , 处罚措施不够狠 , 不能让违法者“痛定思痛、痛改前非” 。
此前据媒体报道 , 一家企业生产假冒品牌食品被罚5万 , 但5万元根本刺不痛他 , 交完罚款后照样生产 。 对此 , 食品行业人士曾表示 , 要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 。 换言之 , 对于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企业和个人 , 要严管重罚 , 一定要罚得他们没有能力再开张 , 甚至让其倾家荡产 , 或者不再给予营业资格 , 限制终身禁入 , 这样才能断了违法的念头 。 特别是 , 对于制售假冒品牌月饼的犯罪嫌疑人 , 一律追究刑责 。
在韩国 , 自2004年出现了“饺子风波”之后 , 政府采取的措施也更严厉了 。 首先 , 加大对假冒名牌食品的处罚 , 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 。 其次 , 制作、销售劣质食品的个人会被定为“保健犯罪” , 所处刑罚最高可到10年 , 罚款2亿韩元(约合143万元人民币) 。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公司 , 除吊销营业执照以外 , 10年内禁止再重新营业 。 这些惩罚措施 , 对厂家来讲是致命的 , 生产企业因此变得仔细谨慎 , 如履薄冰 。
在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向小康迈进的过程中 , 维护消费者的尊严 , 不仅仅是保证他们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也不仅仅是保证他们不受欺诈 , 不被歧视 , 不受“问题食品”所害 , 而是要保护和倡导他们追求“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的消费新理念 。 为此 , 有关部门必须高悬“严管重罚”的法律之剑 , 挥斩制售假冒品牌食品等违法行为 , 让公众敢于消费 , 乐于消费 , 成为有尊严的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