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本报讯(记者孙莹)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 , 自9月20日8时起至10月2日18时止 ,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 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 对於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 , 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後 , 方可实施 。 对於违规飞行行为 , 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

  北京警方介绍 ,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於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 。 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 对於违规飞行行为 , 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

  此外 , 警方介绍 , 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 , 且自重较轻 , 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後容易坠落 , 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 , 极易引发火灾 。 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於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