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拟推荐命名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原题为_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拟推荐命名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68号)要求 , 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推荐、省卫生健康委评审 , 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命名杭州市拱墅区等14个县(市、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 现予以公示 , 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8日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拟推荐命名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2、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 , 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 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
3、公示联系和受理处室: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 联系电话:0571-87709302、87709325(传真)
电子邮箱:rkjtc@zjwjw.gov.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
邮政编码:310026
附件: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拟推荐命名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文章图片
拟推荐命名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