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柏]婚姻家事律师:婚前买房可以做哪些“法”事?( 二 )

但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只能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 最好还是签订书面的协议写清楚为何仅登记在一人名下 , 并明确该房屋是基于结婚的目的所购买 ,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 且为共同共有 。 这样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 也完全可以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 因为已经可以足够证实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所购买 , 那么该房产必然将仍被定性为共同财产 。

想必大家看完上述例子后 , 对于婚前买房肯定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 对于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 所以大家也应该更加理性地去看待这些婚前买房这个事情 , 大家在谈婚论嫁时当然是美好的 , 但是没人能够保证双方爱情的面包不会过期 , 所以有时候有一纸书面约定 , 可能会让彼此之间的感情来得更加纯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