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已婚女子有三娃却连续“处对象”,为干这种事,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


结婚|已婚女子有三娃却连续“处对象”,为干这种事,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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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朱某和钟某本是一对夫妻 , 双方领取了结婚证 , 并生有一儿二女 。
2018年12月 , 朱某结识已离异的舒某 , 并互加了微信 , 朱某以未婚女子陈某香的名义 , 制作了假身份证、户口本 , 与舒某联系
经过一个多月的了解 , 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 期间生活费用 , 基本由舒某负担 , 舒某先后几次为朱某购买衣服、金戒指、过节礼品、平板电脑等 。 在朱某的要求下 , 舒某数次向朱某转账 , 并交出银行卡给朱某保管使用 , 被朱某占有自用 。
2019年6月7日 , 朱某邀约早已相识的魏某 , 冒充朱某父亲与舒某见面 , 魏某明知朱某已结婚 , 仍按照朱某意思与舒某见面 。
中午饭后 , 朱某给了60元红包给魏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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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魏某又按照朱某意思继续冒充 , 朱某父亲去舒某家见面定婚事 , 双方就订婚和结婚 , 彩礼钱一事进行协商 , 最后商定付10万元 , 婚事谈完后 , 魏某收到朱某100元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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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 朱某在骗婚骗财事情败露后 , 便以到她爸家住几天为由离开 , 直至8月失去联系 , 朱某共骗取舒某35028元 , 魏某参与的数额为5000元 。 2019年7月上旬 , 魏某为罗某介绍结婚对象 , 并推送了朱某的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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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对罗某谎称自己是陈某香 , 已离婚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 , 双方经过一段时间了解 , 有意谈婚论嫁 。 2019年9月
, 朱某以前夫车被撞 , 需要路费去打官司 , 争女儿抚养费各种理由 , 先后骗取罗某人民币4000余元 , 和价值2411. 71元的平板电脑一台 , 案发后 , 两台平板电脑被公安机关追回 , 并发还被害人 。
法院判决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朱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单独或共同虚构事实 , 以谈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 , 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被告人朱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 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主动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 系坦白 , 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在法庭上能认罪认罚 , 均可从宽处罚 。 为打击诈骗犯罪 , 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 , 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潇湘晨报综合 江西高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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