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烟台市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

9月17日 ,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毓明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
同时 , 北京市司法局通报 , 鲍毓明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 , 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 , 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则通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 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 , 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其驱逐出境决定 。
鲍毓明|烟台市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
文章图片
至此 , 鲍毓明事件已经水落石出 ,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认为 , 这场全民关注的热点案件中 , 有3个关键词可供我们深入思考 。
关键词一:反转
本案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广泛讨论 , 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未成年幼女被性侵"这个情节 。 然而 , 真相令人大跌眼镜 。
联合督导组查明 , 韩某某曾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 , 更改了出生日期 , 将1997年10月出生改为2001年8月出生 。 也就是说 , 其在2015年10月首次与鲍毓明见面时 , 已经年满18周岁 , 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 。
而且 , 联合督导组未发现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 , 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韩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证据 。 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 , 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 。
也就是说 , "未成年幼女"和"性侵"这两点 , 其实是不存在的 , 我们很多人都被"忽悠"了 。
鲍毓明|烟台市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忽悠"的始作俑者当然是韩某某及其亲属 , 其动机大致可以推测:制造爆点、吸引眼球、最大程度地获得舆论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