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八部门:防止恶意炒作和盲目跟风抬价抢购秋粮( 二 )

  紧贴需要创新举措 , 提高为农服务质量

  《通知》强调 , 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持续改进方式方法 ,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 要着力强化产后服务 , 积极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 促进减损增收;科学合理利用烘干设施 , 避免霉粮坏粮 。 要督促各收储库点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 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 , 让售粮主体卖“明白粮”“放心粮” 。 要持续优化现场服务 , 对售粮量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经纪人等尽量采取预约收购方式 , 有条件的可开展预约检验;出售自产粮食的小农户可随到随卖 , 也可提前预约 , 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 根据售粮主体需要做到早开门、晚收秤 , 秋粮收购期间天气寒冷 , 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设休息室 , 让售粮主体卖“舒心粮” 。 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 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 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 , 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 , 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 要创新运用新兴技术手段 , 推广用好粮食购销手机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 , 不断提高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 。 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 切实保障农户权益 。 针对今年以来农户自主储粮备需意愿增强的情况 , 要积极入户帮助和指导做好庭院储粮 , 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为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的支持力度 。

  履职尽责严格监管 , 维护收购良好秩序

  《通知》要求 , 各地要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要求 , 加强对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 。 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 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 发挥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作用 , 严查是否存在违规定点、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垄断交售、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 , 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 严防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卖粮难” 。 要加强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监管 , 严格操作程序 , 落实验收责任 , 国家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抽验复核 。 要切实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 , 压实具体收储企业主体责任 ,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 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

  持续监测及时调度 ,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通知》强调 , 各地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 , 密切跟踪收购形势 , 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 要认真开展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 , 根据需要调整统计监测频率 , 随时掌握收购进展 。 要调度了解企业采购、加工、库存等情况 , 适时组织对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主体的粮食购销情况调查 。 要强化信息服务 , 主动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 , 引导售粮主体均衡有序卖粮 , 同时指导企业把握好收购节奏 , 防止恶意炒作和盲目跟风抬价抢购 , 促进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 要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 , 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 , 广泛宣传和解读收购政策 , 帮助售粮主体和各类企业准确理解把握;同时 , 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加强组织领导 , 务求工作实效

  《通知》要求 ,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 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 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 , 明确责任分工 , 强化协同协作 ,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 加强形势分析研判 , 针对今年收购工作特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 及早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保障措施 , 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 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充分考虑、预先谋划 , 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 , 细化应对预案 , 做到有备无患 。 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 ,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 及时解决收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 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 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