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你却要和我结婚?”看民法典如何解读热播剧,“我把你当哥哥


从小叫“爸爸” , 法律上却不一定是儿子
本剧中 , 男主之一的贺子秋惨遭双亲的双重遗弃 , 贺子秋对李海潮的亲昵仿佛与生俱来 , 一声“爸”融化李海潮的心 , 也让李海潮决定领养贺子秋 , 以家人之名共同生活 。 但是 , 根据剧情的需要 , 当时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 李海潮和贺子秋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法官首先介绍了民法典规定的被收养条件 , 即三类未成年人 , 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剧中 , 贺子秋惨遭双亲遗弃 , 属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
那么 , 李海潮具备收养人的条件吗?
民法典要求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
剧中 , 李海潮只有一女李尖尖 。 他生性善良、有责任、有担当 , 也有一定经济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 , 同时剧情中未提到其患有疾病或存在违法记录 , 按照剧情分析 , 李海潮在收养时的年纪已经满三十周岁 。 所以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 李海潮具备收养人条件 。
最后 , 李海潮和贺子秋之间的收养符合收养程序吗?
民法典规定 ,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 , 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 , 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 , 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
按照法律规定 , 只有履行了法定登记程序 , 收养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 否则仅仅事实收养 , 收养关系不成立 。
因此 , 李海潮和贺子秋虽然以家人之名生活在一起 , 但由于当时没有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履行收养登记程序 , 两人的关系仅为事实收养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二人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 。
民法典未禁止拟制旁系血亲结婚
剧中 , 女主李尖尖有两个哥哥 , 一位是凌霄 , 住在李尖尖楼上邻居家的孩子 , 李尖尖叫他哥;一位是贺子秋 , 是李尖尖爸爸领养的孩子 , 住在尖尖家 , 是她的小哥 。 两个哥哥几乎在同一时间向李尖尖表白 , 上演了“我把你当哥哥 , 你却要和我结婚”的戏码 。
对此 , 李尖尖和凌霄都明确表态 , 贺子秋和李尖尖两个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 , 但在一个家庭长大 , 他们不能结婚 。
虽然 , 如上分析 , 贺子秋和李海潮未成立法律上的收养关系 , 那么如果两人履行了收养程序 , 贺子秋和李尖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又能否结婚呢?
法官介绍 , 亲属按照有无血缘关系可分为血亲和拟制血亲两大类 。 拟制血亲 , 通俗来讲 , 就是没有血缘关系但具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 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与血亲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关系 。 拟制血亲在实践中主要包括直系拟制血亲和旁系拟制血亲两大类 , 直系拟制血亲主要包括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 , 旁系拟制血亲则主要包括养父母的亲生子女与养子女以及继父母的亲生子女与继子女等 。 本剧中 , 贺子秋与李尖尖即为拟制旁系血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