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财经|律师称叫停股票拍卖无依据,恺英网络深夜发声斥举报者碰瓷( 三 )


“虽然市场上对此会有一些解读 , 部分投资者会有一定的恐慌 , 但本身这件事情还是在初期阶段 , 我们后期也会跟进 , 尽力减少相关影响 , 保障公司利益 。 ”相关人士表示 , 对于二股东发布举报信这种行为 , 公司也十分震惊 , 公司得知这一事情后迅速组织回复 , 把事情说清楚 。
此外 , 公司还对股吧等进行了观测 , 从舆论来看 , 大部分投资者还是比较理智 , 也理解这件事情背后的原因 。
就恺英网络的乱象 ,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认为 , 如果有证据证明
前董事长王悦质押圣杯投资、骐飞这两家合伙企业的股权 , 一般认定为王悦的个人行为 , 通常与上市公司无关 。 “王悦是如何能做到质押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所得的款项的又去了哪里?这应该是事件关键 。 ”金焰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从法律来说 , 这应该是圣杯投资、骐飞这两家合伙企业内部的纠纷 , 损害的可能是这两家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或合伙人的利益 , 对此受害者可以依法维权 。 从证据上看 , 冯显超先生作为圣杯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悦先生作为骐飞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分别对两家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 如果他们有违约和侵权行为 , 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认为 , 根据凯英网络部分股东提供的《联合声明》 , 可以推测 , 王悦通过公司持股平台上海圣杯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持有的凯英网络的股票 , 向海通证券质押 , 获取融资资金用于操纵证券市场 。 因有限合伙的日常执行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 所以普通合伙人冯显超或控制合伙企业公章的王悦可能实施了上述向海通证券股票质押融资 。
但是 , 如圣杯投资或杭州九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签署的协议的程序形式上符合合伙协议 , 或符合授予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 海通证券作为善意第三人 , 相关协议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
另外 , 根据恺英网络回应 , 虽然由于历史原因 , 公司相关人员留存骐飞投资、圣杯投资部分资料 , 但两家合伙企业管理的详细情况 , 应当由两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冯显超、王悦及当时的经办人进行说明 。
经过在天眼查上对圣杯投资、骐飞投资两家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信息的查询发现:在圣杯投资中 , 宁炳杨、王悦、冯显超分别是其前三大股东 , 持股比例分别为31.48%、14.24%、12.81% 。 其中宁炳杨为恺英网络前副总经理 , 王悦为恺英网络前董事长 , 冯显超为恺英网络前董事 。 其中冯显超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对此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认为 , 经过天眼查的有限合伙人比对 , 圣杯投资、骐飞投资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较大的持有人 , 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恺英网络前高管 , 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确实受恺英网络原实际控制人宁炳杨、王悦、冯显等的实际控制 。
另外 , 举报信所称“希望上海市金融法院能够暂停拍票”并无法律依据 。 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人和国有控股企业 , 首先必然先维护其作为债权人利益 , 举报人若认为质押股票被低价拍卖 , 其实可以在公开拍卖股票时 , 筹集资金参与拍卖 。 而不是在公开拍卖之后 , 企图制造舆论 , 这样的指责并无法律依据和道德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