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侦破制售假冒名车轮毂案:回收后加工销售,案值2.8亿( 二 )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股股长李瑞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 拆解的其他零部件能够继续使用可以出售 , 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

从现场成品区大面积堆放加工好的轮毂看 , 没有一件包装箱上标有“报废汽车回用件”的字样 。

鹿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高光生:我们从国家品牌保护委员会了解国外所有的知名品牌轮毂 , 没有授权在国内加工翻新 。

警方初步断定这个企业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重大嫌疑 , 决定对该企业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