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点政事|3人因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这种安眠药实际是一种新型毒品

“我最近睡眠不好 , 那个药还有吗?我想买点 。 ”苏某接到下家的订单后 , 遂与上家江某联系 , 从江某处低价购入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的“蓝精灵”后 , 再高价转卖给下家 , 从中牟利 。
6月11日 ,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某、苏某、章某(江某丈夫)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
整点政事|3人因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这种安眠药实际是一种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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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蓝精灵”时被抓2019年9月 , 苏某通过手机微信得知一朋友睡眠不好 , 想要问其购买3板名为“蓝精灵”的安眠药助眠 , 由于苏某在之前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过微商江某“晒”过此药 , 于是联系江某 。
据江某交代 , 章某的父亲由于身体原因 , 入睡困难 , 遂于2018年年初托朋友从国外购买过一大盒“蓝精灵”安眠药 , 共计10板1000粒 。
【整点政事|3人因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这种安眠药实际是一种新型毒品】章某父亲服用一段时间后停用此药 , 因此剩下很多 , 于是章某决定出售3板共计300粒给苏某 。 江某在与苏某以每板1500元的交易价格谈妥后 , 遂约其进行线下交易 。
江某将交易地点通过手机微信发给了苏某 , 并安排丈夫章某前去交易 。 收到货的苏某转身便通过微信联系下家 , 并以每板5000元的价格转卖从中牟利 。 在两人进行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
更多内容↓↓↓含氟硝西泮成分系新型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本法所称的毒品 , 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由此 , 毒品的范围并非仅限于传统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 , 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系毒品 。
本案中的“蓝精灵”安眠药并非普通的安眠药 , 里面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的成分 , 系新型毒品 , 具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等作用 , 与酒精同时服用会产生“嗨”的感觉 。
本案检察官在审讯过程中 , 被告人江某、章某的供述及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 二人主观上明知“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 , 需要医生开具处方方可购买以及安眠药具有依赖性和成瘾性等特征 , 仍然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进行贩卖 。 据此 , 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 依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周到上海作者:佟继萍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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