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嫣然」《知否》原著“全书唯一被休的正室”余方氏:有一种妻子,留不得( 三 )


写《知否》原著的书评 , 我写了太多遍这句话了:一个家族 , 是从里面开始败落的 , 也是从里面开始兴旺的 。 如果家族不睦 , 那么一个家族很难兴旺起来 。
余家已经开始败落了 , 如果再留余方氏这样糊涂自私还恶毒的人挑唆余阁老的儿子 , 那么余家从根上就坏了 , 又怎么可能再结出好的果实 。
余阁老拿出了当初在朝堂上对付敌人的手段 , 直接让人绑了余方氏休出了余家 。
余方氏本是小妾的女儿 。 她的娘家已经是她的哥嫂管家 , 而她的哥嫂都是嫡出 。
她在余家安逸了半辈子 , 最后竟然落了一个被休的下场 。 她如何肯甘心 。
当她得知是小秦氏故意诓骗她的时候 , 她定下了一条毒计 。 她找了感染时疫之人的衣物 , 刮下毒汁 , 收买了顾廷炜府中的下人 , 害死了小秦氏的孙子和孙女 。
小秦氏 , 死有余辜 。
可那一双可爱的孩子 , 何其无辜 。
小秦氏本是恶毒之人 , 却招惹了同样恶毒的余方氏 。 余方氏 , 因为小秦氏的诓骗被休 。 而小秦氏 , 因为余方氏的报复 , 再无子孙 。
有一种妻子 , 留不得 。
在今天的婚姻理论里 ,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第一位 。 作为父母没有直接决定子女婚姻的权利 , 子女的婚姻 , 都应该由他们自己做主 。
尤其是 , 结束婚姻这件事 。
可如果自己的儿子 , 娶的是余方氏这种妻子呢?
我曾经遇到过那种坚持让儿子离婚的母亲 , 对方是扶弟魔 , 把丈夫挣得钱都给了自己的娘家 。 两个人结婚十年 , 两个孩子 , 家里一分钱没攒下 , 还欠了很多钱 。
女人这样说:“你接受我 , 就要接受我的家庭 。 我弟不顶事 , 我就得管他” 。
这个女人的婆婆坚持让儿子离婚 , 她的理由是:“我不想让我的孙子们长大了去倒插门 。 ”
这样的坚持 , 是对 , 是错呢?
我始终认为 , 有一种妻子是留不得的 。
什么样的妻子?
如果她的存在 , 不仅仅危害了你 , 也危害了你的家庭 , 甚至危害了你的孩子 , 如同余方氏这样 。
那么 , 这种妻子留不得 。
当然 , 如果造成危害的那个人是男人 , 同样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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