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里资讯凉山|西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西昌市投放700辆纯电动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二三里资讯凉山|西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西昌市投放700辆纯电动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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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推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调整 , 实现节能减排、提高新能源利用率、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 , 经深入调研 , 拟制了《西昌市投放700辆纯电动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征求意见稿)》 。 经市政府同意 , 现将《方案》面向西昌市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 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 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3日24时止(30天) 。 联系人:周明杰 , 联系电话:18980283109邮箱:2421148677@qq.com 。
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
西昌市投放7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
(征求意见稿)
西昌市巡游出租汽车原有820辆,现在线营运550辆 , 其中25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在2020年9月到期收回 , 余下300辆巡游出租汽车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 随着西昌市城市不断扩大 , 对巡游出租汽车需求量日益增加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相关指导意见 , 结合我市实际 , 特制定投放700辆纯电动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 。
一、总体要求
【二三里资讯凉山|西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西昌市投放700辆纯电动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相关规定 ,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为做好70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工作 , 满足市民及外来游客的出行需求 , 推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调整 , 促进公司化经营管理 , 提高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水平 , 提升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 。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巡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工作的领导 , 由西昌市政府成立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本次巡游出租汽车投放工作 。
组长:周肯市委常委
副组长:
丁勇市人大副主任
肖斌市政府副市长
黄建琼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
余波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陆林安市公安局政委
市纪检监委
吕玉祥市群工局局长
蒋金斌市维稳办主任
郭仁伟市发改经信局局长
沈文才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冼东齐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代尧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马庆龙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主任
崔敬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建忠市道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 余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负责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马庆龙同志、陈建忠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开展相关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工作 。 监督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
三、经营权出让数量、期限和要求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数量:700辆(纯电汽车 , 轴距2700mm以上) 。
(二)经营权使用期限:六年(无偿使用) 。 每个经营权与一辆巡游出租汽车配套使用 , 经营期内不得更换车辆 。 如因特殊情况(如交通事故等)确需更新车辆的 , 须由公司书面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 更新车辆只能在原经营期内继续使用 。 企业取得经营权后若出现违反巡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达标和违反安全和服务质量承诺书等问题 , 被注销经营资格的 , 其经营权由市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无偿收回 , 车辆由企业自行处理 。 本次出让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转让、租赁、质押 , 因企业自身原因无力经营时 , 企业可申请无条件交回经营权 , 车辆由公司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