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五万元滞纳金,男子买房五年不住不租不交物业费】

文/归家不害怕
【中国质量万里行|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五万元滞纳金,男子买房五年不住不租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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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民提前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 , 房子简装后一直闲置 , 他偶尔会去转一趟 。
这天 , 两个法院工作人员给郑大民送来传票 , 说他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 , 对方已将他告上了法庭 。
郑大民细看原告物业公司的起诉书 , 不看则罢 , 一看他快气炸了:自己欠了小区物业管理费5000元 , 对方不仅要自己还清欠款 , 还要支付50000元滞纳金!这滞纳金咋这么多呢?
郑大民平生第一次惹上官司 , 有点慌 , 他忽然想到侄儿是律师 , 当即电话求助 。 侄儿听完 , 便来到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 。
据物业公司方反映 , 郑大民自2013年1月1日起就没缴纳过物业管理费 , “这几年一到年底 , 我们就找郑大民 , 他一拖再拖 , 最后竟说 , 他的房子一来没人居住 , 二来也没租给别人 , 根本用不着交物业管理费 。 ”
工作人员边说边拿出每次向郑大民催缴物业管理费的函件存根 , 以及每次通话的原始记录清单 。
郑大民的侄儿问工作人员:“你们起诉追缴50000元滞纳金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和业主之间签了协议 , 逾期不交就要支付滞纳金 。 ”工作人员拿来协议原件 , 上面违约责任有一条:“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所欠物业管理费 , 如果业主不按规定和期限缴纳费用 , 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 , 物业公司方有权要求业主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滞纳金 。 ”
几天后 , 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 由于物业管理费牵扯到每家物业公司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 开庭那天 ,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
有的说 , 这滞纳金咋高出管理费那么多呢 , 真是不合理;有的说 , 双方约定在先 , 有白纸黑字的协议 , 一定错不了 。
【【中国质量万里行|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五万元滞纳金,男子买房五年不住不租不交物业费】】不久 , 法院作出了判决:要求郑大民将所欠物业管理费全额交清 , 另支付物业公司违约金1500元 , 与物业公司主张的50000元相去甚远 。
法庭判决后 , 物业公司方不服 , 明明是“滞纳金” , 怎成了“违约金”?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 , 咋不按协议执行呢?
法官解释道:违约金和滞纳金 , 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 滞納金 , 首先具有法定性 , 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 , 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其次是具有强制性 , 滞纳金的征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三是具有惩罚性 , 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措施 。
因此 , 滞纳金只能发生在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相反 , 违约金是平等主体之间因逾期履行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 。 物业公司不是行政部门 , 因此物业合同里不应提“滞纳金” , 而应提“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