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水斑斑中国古代“秋冬行刑”:春夏季节不处决犯人

【若水斑斑中国古代“秋冬行刑”:春夏季节不处决犯人】我们在电视剧或历史小说中 , 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某人犯了死罪 , 但并不是立即执行死刑 , 而是“秋后问斩” 。 为什么要在秋后才处决犯人呢?这是因为中国古代实行“秋冬行刑”制度 , 即凡被判处死罪的人 , 除非犯的是谋反、大逆等重罪 , 其他死刑犯都在秋冬季节处决 。
若水斑斑中国古代“秋冬行刑”:春夏季节不处决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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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1、秋冬行刑源于“天人合一”理论
古代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 , 人们认为灾害、瘟疫、祥瑞都是上天赐予的 , 因而人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天意 。 具体到司法活动上 , 刑杀、赦免等行为也都不能违背天意 。 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 , 适宜缓刑;而秋冬是万物凋零的季节 , 可以行刑 。 死刑是剥夺生命的杀戮行为 , 与四时生杀的自然秩序更为密切 , 故刑杀必于秋冬进行 , 若是在万物生长的季节施行杀戮 , 与自然秩序相背 , 将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 给人间带来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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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杀
“秋冬行刑”的思想在夏朝就已有萌芽 , 春秋时期的《左传·襄公二十六年》里有“赏以春夏 , 刑以秋冬”的记载 。 在“秋冬行刑”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 , 西汉大儒董仲舒起了关键性作用 。 董仲舒有一套“天人感应论” , 他认为“天有四时 , 王有四政 , 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 所以 , 应当春夏行赏 , 秋冬行刑 。 如果违反天意 , 会招致灾祸 , 受到上天惩罚 。 “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 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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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2、秋冬行刑符合农业生产需要
中国自古是一个农业大国 , 古代农业生产力低 , 农作物的生长取决于气候和人力 , 四季耕种对于社会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是古代农民们在生产实践中所总结出来的自然规律 。 春夏是农忙季节,如果在这个时候审理案件,羁押犯人、传讯证人等行为会耽误农时 。 此时行刑,会丧失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极大损害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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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
而秋冬之际多为农闲 , 秋冬行刑可以很大程度减少对农业的影响 , 并且会增加死刑的威慑性 。 秋冬行刑不仅是处罚犯人 , 更重要的是杀鸡给猴看 , 以儆效尤 。 其他时节百姓们都忙于农活 , 无暇观看斩首罪犯 , 达不到警示世人的作用 , 而在秋收过后 , 农民忙完农活 , 闲暇时间非常多 , 这时再进行斩首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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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3、秋冬行刑为冤假错案提供救济机会
秋冬行刑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消极等死 。 因为与秋冬行刑相适应的 , 还有一整套的司法制度 。 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死刑之前 , 罪犯及其家属还享有申诉等救济途径 , 可以增加罪犯存活下来的机率 。 秋冬行刑对死刑的滥用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 为冤假错案提供了救济机会 , 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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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
“秋冬行刑”从夏朝到清朝 , 经过了几千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反对与批判 。 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秋冬行刑本身也是中国古代一种文化现象的反映,其实质是对天道规律和自然法则的尊重与顺应 。 一些学者片面地将“秋冬行刑”归为迷信落后 , 实则是没有发现古人在这一制度上独到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