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杀人不分理由,一定会被判死刑。那么执行枪决的人是不是也算是杀人

如果不看描述的话,单就问题「如果杀人不分理由,一定会被判死刑。那么执行枪决的人是否也算是杀人?」来说(题主要问的其实并不是「那么执行枪决的人是否也算是杀人?」而是「那么执行枪决的人是否也应该被判死刑」),那当然也算是杀人,当然也应该被判死刑。这个问题的前提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杀人本身并不一定会被判死刑,从刑法上来说要满足主观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而对于因紧急避难、正当防卫、职务行为而造成的对别人的损害并不会成立刑法上的犯罪。行刑人员就是因为是职务行为而免于犯罪的。至于这种权利究竟如何而来,我们只能说它的源泉是法律。事实上,刑法从来没有禁止过杀人,它所禁止的只是不合法的杀人,它也只处罚不合法的杀人。至于究竟如何是合法的杀人,如何是不合法的杀人,就不是个人能够回答的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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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这种刻意混淆视听的假问题。死刑的执行者首先是有法律判定过程的,执行死刑只是奉行法律,这和刑事上的杀人有什么可相比的?问这种问题的人是否居心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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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问题就来了执行死刑会一直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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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并非被逼无奈,而是经过法律授权之行为,题主的动机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想搞个大新闻?然后把国家批判一番?
■网友的回复
我想问下防卫过当有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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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