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政:邮件未经同意放置快件箱、二次收费涉嫌违法

【浙江邮政:邮件未经同意放置快件箱、二次收费涉嫌违法】每经编辑 马原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5月9日消息 , 为依法加强全省邮政快递行业监管 , 规范快件末端投递 , 保障快递服务质量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5月8日 , 浙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调末端投递要求的紧急通知》 , 就寄递末端投递有关要求做进一步强调 。
浙江邮政:邮件未经同意放置快件箱、二次收费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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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 要依法加强监管 , 促进服务不断提升 。 督促辖区寄递企业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及《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 积极履行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或指定代收人的法定义务 , 且根据《快递服务标准第3部分》(GB/T27917.3-2011) , 需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投递服务 。
《通知》明确 , 对于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 , 要督促相关企业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 , 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 对于经两次投递后仍不能妥投 , 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 , 也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 收件人不同意的 , 应予以退件处理 。
《通知》强调 , 要加强近期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 , 积极妥善处理末端投递相关申诉、投诉 , 对消费者反映的未经同意放置智能快件箱、二次收费等涉嫌违法问题 , 要充分发挥申诉、执法联动机制 , 及时予以依法处理 。
浙江局表示 , 将严格加强末端投递管理 ,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保障全省寄递渠道运行平稳有序、安全畅通 。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