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骗子街头行骗被探头拍下,“人脸识别”立功了


人脸识别骗子街头行骗被探头拍下,“人脸识别”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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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资料图 图文无关
北京二中院今天发布消息 , 近期审理了一起“求助型”诈骗犯罪案件 。 被告人张某连续诈骗18人 , 其中一名被害人被骗时 , 现场附近监控设备拍摄到张某的正面图像 , 公安机关据此通过人脸识别确认了张某为犯罪嫌疑人 , 方才侦破此案 。
张某的手段非常简单“有效” , 他利用“丢手机”、“要乘车”这个看上去相当靠谱的理由 , 对热心市民实施诈骗 。 据法院通报 , 去年4月至7月间 , 张某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地 , 对路过的被害人谎称钱包、手机丢失 , 有急事需要打车前往河北省雄安新区、霸州市 , 向被害人借钱、承诺归还 , 并故意留下错误的手机号 。 被他蒙骗的被害人将钱款直接支付给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 。 但在途中 , 张某要求提前下车 , 从司机处获得退款 。 通过这个方法 , 他先后骗得18名被害人钱款共2万余元 。 被害人要么是拨打了张某留下的错误手机号 , 要么通过打车软件聊天功能 , 从司机处了解到张某中途下车退款 , 发现被骗后报案 。
去年7月8日 , 张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 在一审期间 , 张某通过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骗取钱财且数额较大 ,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有认罪悔罪表现 , 通过家属代为退赃 , 从轻处罚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张某不服 , 上诉至二中院 。 在二审期间张某表示认罪服法 , 申请撤回了上诉 。
二中院法官表示 , 在司法实践中 , 犯罪分子利用社会善意实施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 。 犯罪金额虽小 , 但危害不仅表现在侵犯公民财产权 , 更在破坏社会善意 , 让人和人之间的友善更遭受打击 。
据了解 , 张某诈骗案中的18名被害人 , 既有未成年学生又有普通职员 , 还有退休老 。 当善意被辜负、被犯罪分子利用时 , 必须通过法律及时矫正 。 法官表示 , 通过张某的落网过程 , 此类诈骗并非不可预防 。 在面对陌生人求助时 , 市民应尽量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无法核实身份 , 可以借助拍照留存对方身份特征 。 这样既能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者 , 一旦遇到诈骗 , 也会为司法机关惩处骗子留下充足证据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安然
编辑:蔡文清
【人脸识别骗子街头行骗被探头拍下,“人脸识别”立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