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刚刚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 六 )


3.应当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等场所的清洁 , 定期消毒并记录 。 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
4.加强饮食卫生 。 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 餐(饮)具应当贴名 , 一人一具一消毒 。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 , 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 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干净 。 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 可煮沸消毒30分钟 , 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 然后常规清洗 。
5.加强饮水卫生和手卫生 。 饮水设施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 , 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 。 要确保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
6.加强婴幼儿个人用品消毒 , 包括玩具、毛巾等 , 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 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 放在通风处晾干 。
7.加强托幼机构内垃圾分类管理 。 垃圾日产日清 。 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 。 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 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工或婴幼儿每日入园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症状 , 应及时向托幼机构报告 , 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
2.在园期间 , 教职工或婴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 , 应当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 第一时间采取隔离 , 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 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 应全程佩戴口罩 , 做好个人防护 。
3.教职工或婴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 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 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 。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 ,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
4.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婴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 , 掌握其健康状况 。 教职工和婴幼儿病愈后 , 托幼机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查验应提交的返园健康证明材料 。
【『中小学』刚刚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