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云南:“四大检察”全面落地 85%人力资源回归办案一线

【 回归:云南:“四大检察”全面落地 85%人力资源回归办案一线】人民网昆明5月7日电 (薛丹)过去的一年,云南省检察机关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落地见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那么,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四大检察”的具体举措有哪些?成效如何?5月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介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史亚凤说,从2019年1月至今年4月,云南省检察机关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针对检察业务中的短板弱项,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下功夫,“四大检察”现已在全省检察系统落地。目前云南省检察院根据检察业务性质、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设立了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分别对应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毒品犯罪检察十一个职能,分工更加专业和细化。
当前,“四大检察”在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全部改革完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综合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原办案骨干充实到了业务部门,近85%的人力资源回归办案一线。省检察院还将具有民商法、行政法专业背景或者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检察人员全部调整到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由改革前的15人增加到44人,占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由3%提高到12%。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三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52629件,占总数的13.27%,其中检察长办理4316件。
“通过以上举措,全省检察系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检察工作布局初步形成,共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史亚凤表示。
在积极投入防控疫情阻击战中,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案件报备、指导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准确及时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截至4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共251件300人,其中,刑事案件234件282人,行政案件17件18人;省院挂牌督办案件3件3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调查)187件221人,批准逮捕60件72人,提起公诉31件34人。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以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大攻坚战”为核心,助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