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石家庄市大气办权威发布:5月6日起,市主城区机动车常态化限行

针对近几天来网上流传某网络媒体采访人员撰写的《5月6日起石家庄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假消息!》一稿,以及网上以《多家媒体报道我市恢复机动车限行 市大气办表示属假消息》为标题的相关信息,石家庄市大气办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查发现,上述网络媒体的采访人员在没有向石家庄市大气办任何人员进行采访、核实的情况下,便对石家庄市机动车常态化限行进行了不实报道(其内容已被该网络媒体主动删除);同样,以该网络媒体采访人员撰写的虚假新闻作为标题的信息,易误导市民。
对此,石家庄市大气办郑重声明: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过此次常态化限行属于假消息,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相关采访。
 机动车@石家庄市大气办权威发布:5月6日起,市主城区机动车常态化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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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大家的疑虑和困惑,石家庄市大气办现权威发布:经研究决定,石家庄市将从2020年5月6日起,在市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分别限行:
周一限行1和6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规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工程抢险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 机动车@石家庄市大气办权威发布:5月6日起,市主城区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李春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