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哥聊债务』个人破产法为何迟迟不出?温州吴江深圳的探索给债务人带来了希望


『董哥聊债务』个人破产法为何迟迟不出?温州吴江深圳的探索给债务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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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国家号召大众创业 , 现在办个公司很简单 。 怎么创业失败了 , 怎么退出创业市场 , 没有通道 , 现在债务人大军都堵在这里了 , 已经成为一个关切社会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 个人破产法迟迟不出来 , 肯定是有非常复杂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 但是 , 宜疏不宜堵 , 这次又是温州和深圳勇敢地展开个人破产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 勇敢去探索 , 总会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法的道路 。 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 实现个人破产立法促进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障生存的立法目的 。 让债务人也感受到这个大好时代的幸福感 。
遭遇债务危机不要怕 , 私信董哥获取债务危机咨询化解方案 。 这是董哥第263篇关于化解不良债务问题的文章 。
[吴江案例】
这种情况的债友的债务怎么办?
地点:苏州吴江 。
债友:周某 。
案由:周某为建筑行业小包工头 , 因为工程款无法及时回笼 , 造成了债务逾期 , 欠下150万的债务 。 债权人将其诉到法院后 , 拍卖了他的唯一住房 , 扣减了按揭款后 , 还剩110万债务 。 没有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
而这个周某现在只能是给人打工 , 维持生计 。 具体说每个月工资5000元 , 还不稳定 。 除了基本的生活开销外 , 几乎没有钱用来还债了 。 如果靠他这样还债 , 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有希望清偿 。
因此周某感觉人生前途一片黯淡 。
大家说 , 类似周某这样的债务人咱们中国要多少 。
然而 , 好消息来了 。 吴江人民法院受理了周某的个人破产申请 。
吴江区人民法院是江苏省高院确认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关的试点工作的法院 。 3月10日 , 周某向吴江法院提出了个人债务清理申请 。 经审查 , 周某因经营失败负债150万元 , 唯一住房被拍卖后 , 剩下的110万的债务无法清偿 。 其所负债是正常经营中形成 , 非因赌博、挥霍消费原因导致 , 而且在诉讼期间积极配合法院 , 无规避执行的行为 。 债权人对该申请也没有异议 。 所以同意周某申请了个人破产 。 3月10日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自然人周某的债务清理申请 , 并通过网络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 , 周某开始了新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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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案例】
2019年10月9日 , 温州中院联合平阳县法院 , 通报了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清理案件审定情况 。
2019年8月12日 , 温州平阳法院受理并审定了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 。 由管理人——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发布了申报公告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债务人蔡某以宣读《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的方式郑重承诺 , 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财产情况外无其他财产;若有不诚信行为 , 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 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 。 同时 , 蔡某承诺 , 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 , 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 , 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 这样债务人以3.2万元化解了214万元的债务 。
9月27日 , 平阳法院签发了对蔡某的行为限制令 , 并终结对蔡某在本次清理所涉案件中的执行 。 最终 , 该案得以顺利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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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产法】
2017年1月 , 深圳市人大表示 , 深圳中院已完成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个人破产制度研究》 , 并形成初步的《个人破产条例(立法建议稿)》 。
2019年1月14日 , 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 这是全国第一家破产法庭 , 管辖范围包括跨境破产案件 。 仅在2019年 , 深圳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已创下多项全国第一:3月 , 深圳中院搭建平台促成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一家破产企业的破产资产;4月 , 深圳中院发布了全国首个《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