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因收红包再被举报,曾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村干部

_本文原题为:曾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村干部 , 又被举报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因收红包再被举报,曾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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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 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电话:
“界石镇武新村村干部李龙明在给村民办理国土手续时多次收受红包 , 请你们一定要严肃查处 , 让他把吃下去的‘红包’都吐出来 。 ”
2019年7月 , 巴南区界石镇纪委向举报人回复查处结果 , 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通报:
“李龙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违纪所得全部退还给有关群众 。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因收红包再被举报,曾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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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党委以李龙明违纪案为反面教材 , 警示教育该村全体村社干部知纪知止 , 清清白白为群众办事 。 摄影王艳华
调查细节
“怎么又是李龙明?”收到举报信息 , 界石镇纪委干部郑兴灵眉头紧蹙 。 2017年 , 李龙明就因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大觉被举报 。 经查证属实后 , 界石镇纪委责成武新村党委对李龙明进行了批评教育 。
而这一次 , 似乎要严重得多 。 区纪委监委转办的线索显示 , 李龙明涉嫌在办理农房用地许可证等手续时收受红包 。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印证举报内容 , 界石镇纪委决定从当事人身上寻找突破 。 可这“当事人”是谁?想要“撬开”李龙明的嘴 , 似乎没那么容易 。
镇纪委把范围缩小到办理过许可证申请手续的村民身上 。 但调查走访结果出乎大家意料:几乎所有走访对象都说 , 自己没给李龙明送过红包 。
镇纪委干部调整策略 , 旁敲侧击 , 迂回前进 。 终于 , 一位村民道出了原委:“大伙儿跟李龙明乡里乡亲的 , 说不准以后还得求他帮忙 , 且不说没送过红包的 , 就算送了 , 又怎么好意思去‘揭人家的短’?”
了解到村民们的想法 , 镇纪委干部启动了第二轮走访 。 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 , 3位给李龙明送过红包的村民道出了实情——
2016年3月 , 村民吕某某为了早点把房产证办下来 , 委托妻弟石某某在村里一个三叉路口 , “塞给”李龙明1000元钱 。
2016年5月 , 村民鲜某某为了早点把农房产权证办下来 , 让儿子给李龙明送了1000元现金 。
2019年1月 , 村民卢某在申请到农房用地许可证后 , 送给李龙明1000元“感谢费” 。
“我一开始也犹豫过要不要收 , 一想到村民办理农房产权证手续完备 , 不属于违规办理 , 认为不会出事 , 就心安理得地收了红包 。 ”面对调查组 , 李龙明坦白了自己的问题 , 主动退缴违纪所得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因收红包再被举报,曾在上班时间睡大觉的村干部】2019年7月 , 李龙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违纪所得全部被退还给群众 。 收到返还款的那一刻 , 村民卢某说:“真没想到 , 送出去的红包 , 竟然还能被退回来 , 多谢你们呀 。 ”
2019年9月 , 界石镇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李龙明的违纪问题 , 武新村党委以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 警示教育会上 , 武新村党委书记卢春梅说:“以前李龙明在上班时间睡大觉 , 我就批评教育过他 , 他不仅没长记性 , 还心存侥幸 , 错上加错 , 认为在为群众办理农房手续过程中收点红包无伤大雅 , 这次被纪委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 清清白白为群众办事 。 ”
纪法小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 情节较轻的 ,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
武新村村干部李龙明认为群众办理房屋产权等有关证件的手续完备、符合规定 , 就对群众送来的红包安然受之 。 殊不知 , 咫尺之间有纪律 。 为群众办事 , 是党员干部的应尽之职、必尽之责 , 任何借机收受“跑腿费”“辛苦费”“感谢费”的行为 , 最终都逃不过纪律的严惩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