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岛】准驾不符被记26分,不带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

为有效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 2020年4月29日 , 青岛开发区交警五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
【法治青岛】准驾不符被记26分,不带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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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10时50分许 , 一辆沿崇明岛西路行驶的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 , 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 而且民警发现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 。 经询问 , 该驾驶员吴某称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 后民警经过查询 , 发现吴某所持为C1驾驶证 , 属于准驾不符 。 最终 , 吴某因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准驾不符被处以罚款450元、记26分的处罚 。
据了解 , 交警部门将不定期的开展整治行动 , 同时深入辖区快递、外卖等企业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 约谈违法较多的企业负责人 。 同时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 ,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 安全文明出行 。
【【法治青岛】准驾不符被记26分,不带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编辑: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