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匣日记】短视频领域或将洗牌,「短视频」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

短视频作为目前最受欢迎的互联网内容形式之一 , 近年来用户数量激增 。 据不完全统计 , 2020年春节 , 短视频的用户使用时长占比已超过手机游戏 , 几家大型的短视频平台也互相暗自较劲 。 投入的推广费用也是天文数字 , 两次春晚被短视频平台投放 。
平台方花钱砸流量 , 用户看着流量也眼红呀 。 全民自媒体的风气逐渐兴起 , 人人都想做些视频上传到平台 , 梦想成为网红 , 变现千万 。
一窝蜂的涌入短视频行业 , 有人赚得盆满钵满 , 有人则一无所获 。 看着那些成长起来的大号 , 通过直播带货、接广告、做推广 , 随便一样都是收入百万 。 预计2020年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超过350亿元 。
但这庞大的收入背后 , 「灾难」才刚刚开始 。 创作者良莠不齐 , 其作品也是千差万别 。 其中充斥大量的侵权作品 , 版权保护意识非常薄弱 。 随意使用他人作品获得收益 , 随意改编影视剧作品 。 侵权现象层出不穷 , 令人防不胜防 。
这无疑形成了恶意竞争 , 劣币驱逐良币 , 我们的内容创作环境会变得越来越糟 。 那时 , 没人愿意创作新内容 。 你抄过去 , 我抄回来 , 这可能就是最大的悲剧了吧!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 , 各个层面都有责任 。 其中不得不说 , 确实在短视频领域对于侵权行为的界定是模糊的 。 而且侵权成本低 , 维权成本过高 。 加上政策方面的不完善 , 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 但这样的现状 , 始终是改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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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匣日记】短视频领域或将洗牌,「短视频」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而改变这一现状的文件来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 。 其中就涉及到了短视频领域的侵权判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 推动建立短视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将音乐、录像作品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事件分类 , 制定法律赔偿标准 , 根据指导意见 , 主持人擅自播放和演出音乐作品 , 赔偿金额由根据主持人的知名度、直播室在线观众人数、直播室称赞奖励金额、平台知名度等因素确定 , 《指导意见》是未经允许就在网络上播放视频作品和产品 , 没有其他参考要素的话 , 各个环节都会在网络上播放视频作品和产品 , 对影视作品的赔偿金额不得低于2500元 。
目前短视频领域常见的视频形式将受到管制 , 严重的将视为侵权 , 支付相应赔偿 。 不知道你平时看视频时 , 就看到过这几类视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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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未经许可播放或演唱歌曲
电视台播放他人歌曲 , 需要获得授权 。 同样直播平台、短视频平
众所周知 , 现在直播平台的主笔收益非常可观 。 收入构成 , 有多少是因为歌曲 , 不可说没有作用 。 所以这样的行为 , 是被判定为侵权的 。
擅自剪辑影视作品片段
这种视频形式多为电影影评类 , 讲述一部电影的大体框架 。 这样的视频形式还非常受用户喜欢 , 有些时候因为一部电影评价 , 就能增粉数十万 。
但这种视频侵犯了影视著作权人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
「AI换脸」短视频
这是最近才兴起的视频形式 , 他们把经典的影视剧人物样貌更换成其他名人外貌 , 形成一种反差感 , 吸引用户观看 。
刚开始大家觉得这种形式很新奇 , 争相模仿 , 其实这种视频也存在侵权嫌疑的 。 它侵犯了原视频制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
戏仿短视频
戏仿视频是由素人对经典影片就行翻拍或改编 , 通过蹭经典影片的口碑获得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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