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考复试已陆续启动


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考复试已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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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考复试已陆续启动】北京教育考试院今日提醒 ,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研考复试已陆续启动 , 在研考复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违法犯罪行为 。
据了解 , 今年北京研招不得在京组织现场复试, 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 , 采用网络远程、异地现场以及委托其他高校组织等三种复试形式 。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 对在校生 ,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 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 应通知其所在单位 , 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其中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 , 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 , 组织考生作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去年9月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 , 属于情节严重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牛伟坤
编辑:周文丽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