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火公司#竞争对手发文指责美团练葵花宝典自宫,赔了8.3万


_本文原题:竞争对手发文指责美团练葵花宝典自宫 , 赔了8.3万
杭州迪火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发文指责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封杀自家产品二维火 , 认为美团此举如同练葵花宝典 , 但挥刀自宫 , 未必成功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不久前一审判处迪火公司赔礼道歉 , 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3万 。
#迪火公司#竞争对手发文指责美团练葵花宝典自宫,赔了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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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 , 2017年9月25日 , “二维火创始人唐僧”发表“微头条” , 内容大致为:新美大这种损人不利已 , 还殃及商户的愚蠢行为 , 无耻又可笑!行业人都知道美团喜欢作怪 , 没想这次竟还练上了葵花宝典!但挥刀自宫 , 未必成功!但就是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 。 我愤怒 , 不是因为二维火业务受了多大影响 , 而是美团的做法完全损害了商家的利益 。 背后的目的明显是垄断餐饮服务的整个链条 , 控制商户 , 美团封杀二维火 , 控制收银机 。 说什么数据侵权?美团点评既然承认是商家的数据有何来的侵权一说 , 事情的起因是帮我们商户捷通美团外卖的第三方上海泰联天胜网络有限公司 , 在今年9月19日收到了美团点评发出的一封邮件通知 , 要求其停止数据接口给二维火商户 。 这一切看似突然 , 其实早有预谋 。
9月26日 , “二维火创始人唐僧”再发表对美团封杀二维火事件声明 , 认为不要让商家二选一 , 欢迎美团良性竞争文章 , 希望美团能够悬崖勒马 , 及时停止对商户自身权利的伤害 。
美团公司认为迪火公司侵害自家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 , 要求法院判处迪火公司赔礼道歉30天 , 赔偿商业信誉损失共计10万元 , 以及支付美团公司调查取证费用3202元、律师费5万元 。
迪火公司辩称本案起因是美团抄袭了被告自创研发推出的二维火软件 , 被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进行了抗争 , 其用语并未超出言论自由范畴 , 所述的均为事实 。 原告并非自然人 , 而是法人性质 , 并不具有自然人性质的名誉损害 , 自宫之类的意思不会对法人造成名誉损害 。 且“葵花宝典”并非侮辱用语 , 是网络用语 , 意思是很迅速的意思 , 也没有侮辱意思 。
【#迪火公司#竞争对手发文指责美团练葵花宝典自宫,赔了8.3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美团与迪火公司系同行业经营者 , 无论其软件的开发和使用是否存在侵权 , 迪火公司在涉案文章中对三快公司均存在恶意贬低的意思表示 , 引用带有贬损含义的书籍经典名词 , 恶意明显 , 超过三快公司应当容忍的程度 , 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 。 2019年12月25日一审判处被告迪火公司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 , 赔偿美团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 , 合理支出53202元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