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人」海南逐步推动防控工作由应急状态向常态化转变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4月30日下发《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海南省要认真落实把好口岸疫情防控关、用好核酸检测手段、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强化宣传引导等4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严防疫情输入
《通知》要求,继续在机场、“三港一站”等入琼口岸落实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的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个人活动轨迹查询、分类处置等管控措施。
继续完善入琼口岸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琼、来琼人员排查、转运、检测、隔离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措施,健全信息共享及响应联动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不漏一人。
对在我省直接入境的抵琼人员统一采取“14 7”集中隔离观察和开展3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继续通过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海上巡逻、口岸和岸线管控、有奖举报等措施,常态化开展防偷(私)渡工作,确保海上“零偷渡”,力争实现境内外疫情“零输入”。
加强对外政策宣传,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持续做好境外来琼人员服务管理和琼籍留学生、中资企业员工、华人华侨的关心关爱工作。
全力防范疫情风险
《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提升哨点医院监测能力,全面开展发热患者、门急诊患者和入院患者中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严格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探视和陪护管理,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继续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和宣教力度,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坚决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继续做好零售药店退烧类药物零售实名登记工作。继续暂停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人员进行“适时抽检”;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每日组织专家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内疫情监测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因时因势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及精准化防控措施。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通知》要求,社区(村)要继续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保留疫情防控队伍和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琼来琼人员、发热患者等重点人群日常防控工作。
生产经营场所要继续按照行业防控指南和有关防疫规定,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以及场所通风换气、应急处置等措施。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相关防疫规定,切实加强疫情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安全有序复学复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校园进入人员管理,加强用餐管理,继续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校外培训、托管、托餐机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防疫规定,评估达到防控要求后有序放开运营。
人群密集场所要继续落实好服务人员佩戴口罩、进入人员测量体温、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公共交通工具要经常通风换气,每次载客前须进行清洁消毒,司乘人员上车后全程佩戴口罩。
准予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书店、理发店、餐饮店等场所要继续做好流量控制、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疫情防控要求,评估达标后有序开业。
线下的国际会议继续暂停举办。各类展会、展览在落实好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的前提下,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后有序放开。
控制婚丧嫁娶活动参与人数,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禁止大规模聚餐、串桌等行为,公期、庙会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加强健康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