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叮咚快评|4岁女孩被父母虐打,社会监督不能再缺位了

【[女孩]叮咚快评|4岁女孩被父母虐打,社会监督不能再缺位了】文|王梓佩
近日 , 黑龙江建三江一名4岁女孩被殴打致颅脑损伤 , 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
经检查 , 女孩遍体鳞伤 , 伴有贫血、营养不良等症状 。 目前其继母曲某已供认虐待行为 , 生父于某先是表示女孩有自虐倾向 , 后承认曲某虐待女儿 , 但否认自己参与虐待 。
[女孩]叮咚快评|4岁女孩被父母虐打,社会监督不能再缺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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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遭遇令人扼腕 , 一经曝光即引起舆论对曲某和于某的强烈谴责 。
其实 , 我国刑法不仅规定了虐待被监护人罪 , 还明确要求对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论处 。 曲某在虐待基础上 , 很可能已经达到故意伤害 , 难逃法律制裁 。 于某作为与女孩共同生活的监护人 , 明知被监护人遭受虐待 , 而不履行阻止义务 , 可成立不作为犯 。
法律并非没有对虐童行为进行规制 , 然而虐童事件仍屡屡发生 。 究其原因 , 除了虐待通常较为隐蔽 , 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告不理的限制 , 还与社会监督和干预严重缺位有关 。 施虐方的虐待行为越是不被及时发现并制止 , 越会变本加厉 。
就本次事件而言 , 其一 , 女孩生母张某在女儿此次入院后 , 才得知女儿近期至少两次入院接受治疗 。 就算此前没有人告知 , 只要张某定期探望 , 哪怕通过视频与女儿保持联系 , 也不致虐待被长期放任 。 而女孩其他亲属也迟迟未有发声 。
其二 , 据报道 , 女孩此前因鼻梁骨折有过入院经历 。 院方当时有没有出于怀疑报警?警方如何处理?是否与居委会和妇联等组织取得联系?要是社会力量能够及时介入 , 或许女孩不会在出院后第二天又被打到颅脑受损 。 现在再去了解情况、派人探望无异于亡羊补牢 , 既不能让女孩恢复原貌 , 也无法弥合她内心所受创伤 。
其三 , 有邻居证实女孩长期遭受虐待 。 既然邻居知道 , 为何迟迟不通知居委会和警方?是懒得管 , 不敢管 , 还是觉得管不了?还要再说多少遍 ,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所有社会成员法定的共同责任 。
未成年人保护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 不能重惩罚轻监督 。
一方面 , 可以考虑建立虐待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 , 对于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不履行的主体采取惩罚措施 , 避免像现在这样 , 一些组织依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 但不管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 索性不管 。
例如 , 日本将所有国民都列为负有报告义务的主体 。 英国虽然没有强制报告制度 , 但通过宣传明确提出希望所有公民发现虐待未成年人事件及时报告 , 对于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士 , 比如教师、医护人员 , 未及时向有关机构报告的 , 将面临行业内部惩戒 。
另一方面 , 对未成年人父母的劝诫、教育需要落到实处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 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 由其所在单位或城乡居民自治组织予以劝诫 , 却没有规定如何劝诫、要实现怎样的教育目标 。 如果只是随便批评两句 , 恐怕没什么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