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女子投160万买理财基金亏本,上诉被驳回( 二 )


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女子投160万买理财基金亏本,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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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 王女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书、保险销售资格证书 , 以及多家金融机构有从业经历 , 是一名金融专业人士 。 在签订合同时 , 投资管理公司对王女士进行了风险评估 , 评估显示王女士为中高风险投资者 , 与一号基金的风险级别相匹配 , 王女士签写的合格投资者承诺书中 , 也承诺其为合格投资者 。 而且 , 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这款基金产品合法合规的 。 4月24日上午 , 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
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女子投160万买理财基金亏本,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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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涉及高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的民商事案件 , 必须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 。 这起案件是该《会议纪要》出台后北京市首例依据上述原则作出判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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