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平顶山]平顶山1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二审维持原判 首要分子获刑19年

昨日 , 采访人员从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获悉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1日对被告人曹某跃等1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 依法驳回上诉 , 维持卫东区法院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曹某跃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 并处罚金8万元的判决 。
[猛犸平顶山]平顶山1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二审维持原判 首要分子获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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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2019年9月25日 , 卫东区法院一审认定 , 自2014年以来 , 被告人曹某跃先后笼络张某、陶某委、任某杰、郑某鹏、杨某强、巴某德等人为己所用 ,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及其周边地区有组织的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 ,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逐渐形成了以曹某跃为首要分子 , 以张某、陶某委、任某杰、郑某鹏、杨某强、王某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 他人的工作、生活秩序 , 侵害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 ,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侵入住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
2019年12月27日 , 卫东区法院一审宣判 , 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曹某跃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招摇撞骗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 并处罚金八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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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平顶山]平顶山1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二审维持原判 首要分子获刑19年】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王俊生实习生罗聪萌友梁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