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通辽发通告,举报重点人员经核实为疑似病例的奖励10000元,确诊病例的追加奖励至20000元

关于重点地区来(返)通人员主动申报等事宜的通告
一、湖北、广东、浙江、黑龙江等重点地区4月8日后来(返)通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申报个人基本情况、有关健康证明、来(返)通行程及近期个人健康情况等信息,配合所在辖区落实“发放健康告知书、进行健康状况问诊、验证健康通行码、进行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的“五个一律”工作措施。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申报个人基本情况、有关健康证明、来(返)通行程及近期个人健康情况等信息,配合所在辖区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 「疫情防控」通辽发通告,举报重点人员经核实为疑似病例的奖励10000元,确诊病例的追加奖励至20000元】三、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通辽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瞒报、谎报相关情况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鼓励广大群众对隐瞒境外、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等重点人员情况,向社区(嘎查村)进行举报,对举报对象经核实为疑似病例的奖励10000元,经核实为确诊病例的追加奖励至20000元。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2020年4月26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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