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我该如何追回呢?,男友趁我睡觉时用我手机网贷3千元转到他账户( 二 )


关于债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你所说的“外债” , 如不属于你的丈夫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或债权人也不能证明夫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 你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 , 你就需要与你丈夫一同承担 。 你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 。
4
Q4
我跟我前妻是在2014年认识 , 2016年4月1日结婚 。 婚后有个儿子三岁多了 , 由于某些原因还没拿结婚证 。 去年7月份她在网上打游戏认识了一个男的 , 就跑到人家那里不回来了 , 对孩子不管不问 , 在去年的12月份又跟别人结婚了 。 我想咨询下 , 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可以起诉她要求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吗?
A4:
你好!女方不构成重婚 , 你可以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 , 要求女方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这里所说的“有配偶”是指 , 男人有妻、女人有夫 , 而且这种夫妻关系尚未经法律程序解除 , 才是有配偶的人 。 据你的描述 , 你和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 你们之间不属于夫妻关系 , 因此女方离家后与他人领证结婚的行为 , 不构成重婚 。
虽然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 但是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 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 由此 , 你可以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5
Q5
11月1日在某网购平台购买空调一台 , 咨询客服表示双11价钱不会低于此价钱 , 并承诺买贵就赔 。 后来发现双十一限时抢购比1日便宜200元 , 商家以双11是限时抢购不参与保价为借口不履行承诺 。 没想到没过几天又降价了 , 商家还是以各种理由不赔差价 。 请问限时抢购就不算是正常消费了吗?我该怎样维护权益呢?
A5:
你好!你可以向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
网购平台的商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 推出保证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最低价的“保价”政策 。 同时 , 商家有时会列出一系列不适用“保价”的条款 , 限时限量超低价优惠往往都被商家列为不支持保价的情形 , 并进行提示说明 。 在这种情况下 , 商家的行为 , 不属于违约 。 假如商家没有进行上述提示说明或作出相关价格承诺的 , 同时又宣传商品“保价” , 之后却降价的行为 , 则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
从你的描述来看 , 你在咨询客服时 , 客服明确表示双十一价格不低于你的购买价 , 并承诺买贵赔 , 商家应按合同履行此承诺 。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 , 在销售商品前有价格承诺 ,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 , 属于价格欺诈情形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你除了要求赔差价外 , 还可以要求商家给与商品价款费用的三倍赔偿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对商家违规行为 , 考虑维权成本问题 , 建议可向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 要求予以整改并要求赔偿 。
感谢值班律师:
CCTV今日说法@我该如何追回呢?,男友趁我睡觉时用我手机网贷3千元转到他账户
文章图片
李琳(广东广州)
金钱最坏的功能是腐蚀感情
金钱最好的功能是辨认爱情
编辑|塔娜(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