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小灵■原中兴专家级工程师泄露5G核心技术获刑( 二 )


结案:避免“案件办了 , 企业垮了”
2019年6月 ,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黄某瑜、王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同年12月 ,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瑜、王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两被告人认罪认罚 , 均未上诉 。
检察官介绍 , 案件办理过程中 , 检察机关了解到黄某瑜在中兴通讯公司工作10余年 , 系公司通讯技术领域的专家级人才 , 其在2016年离职 , 创立深圳希某某田公司进行无人机图像传输技术自主研发 , 公司拥有多个发明专利 , 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因涉本案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
为此 , 检察机关专门向中兴通讯公司调查座谈了解情况 , 中兴公司反馈 , 黄某瑜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 , 离职创业后没有使用到中兴公司的技术 , 只要黄某瑜认罪悔罪并赔偿损失 , 公司愿意对其谅解 。 经过释法说理 , 最终两被告人赔偿了中兴通讯公司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检察机关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两名被告人改变强制措施 , 深圳希某某田公司得以继续经营 , 有效避免了“案件办了 , 企业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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