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在职期间用公司核心技术做外包项目,两名前中兴工程师泄露5G技术获刑

中兴通讯公司制定了多个保密制度 ,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信息安全承诺书》 , 并对这些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 这些信息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30万元 。■案例
2002年至2017年1月 , 黄某瑜就职于中兴通讯公司 , 担任过射频工程师、无线架构师等职务 。 2008年4月至2016年10月 , 王某就职于中兴通讯公司西安研究所 , 担任过RRU部门研发工程师等职务 。
2014年 , 黄某瑜接受了某研究所5G有源天线原型机的技术外包项目 。 黄某瑜将项目挂靠在深圳森博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与上述研究所先后签订了4份合同 , 合同总金额为235万元 。 黄某瑜将该项目交给王某负责技术落地 , 研发完成后按合同约定 , 分阶段向研究所交付了一台5G有源天线原型机和相关技术文档 , 并在2015年到2017年期间 , 分5次收取了235万元 。 经鉴定 , 王某交付和发送的技术文档 , 与中兴通讯公司的文档具有同一性 。
经鉴定 , 这些文档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 中兴通讯公司制定了多个保密制度 ,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信息安全承诺书》 , 并对这些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 这些信息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30万元 。
2019年6月 , 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黄某瑜、王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同年12月 ,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瑜、王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两被告人认罪认罚 , 均未上诉 。
检察官介绍 , 案件办理过程中 , 检察机关了解到黄某瑜在中兴通讯公司工作10余年 , 系公司通讯技术领域的专家级人才 , 其在2016年离职 , 创立深圳希某某田公司进行无人机图像传输技术自主研发 , 公司拥有多个发明专利 , 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因涉本案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
中兴公司反馈 , 黄某瑜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 , 离职创业后没有使用到中兴公司的技术 , 只要黄某瑜认罪悔罪并赔偿损失 , 公司愿意对其谅解 。 经过释法说理 , 最终两被告人赔偿了中兴通讯公司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检察机关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两名被告人改变强制措施 , 深圳希某某田公司得以继续经营 , 有效避免了“案件办了 , 企业垮了” 。 该案为国内首宗涉5G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 。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尚黎阳
【南方日报▲在职期间用公司核心技术做外包项目,两名前中兴工程师泄露5G技术获刑】通讯员韦磊何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