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今年办理养犬年检手续可延至年底


『北京』北京今年办理养犬年检手续可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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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4月24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 ,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为最大限度方便广大养犬人为犬只办理年检手续 , 2020年度养犬年检时间由5月1日至6月30日调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 此外 , 根据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的养犬人 , 待隔离期满后再行办理 。
具体通知如下:
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结合本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 为了更好地开展养犬年检工作 , 方便广大养犬人办理年检手续 , 现将办理2020年度养犬年检手续的有关事宜通告: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为最大限度方便广大养犬人为犬只办理年检手续 , 2020年度养犬年检时间由5月1日至6月30日调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
养犬人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 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年检手续 , 并做好犬只的免疫、清洁等防疫防护工作 。 根据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的养犬人 , 待隔离期满后再行办理 。
二、凡2019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 , 应于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 持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 并缴纳管理服务费 。 公安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 , 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 。
三、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缴纳管理服务费500元 。 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 , 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
四、在重点管理区内 , 每户只准养一只犬 , 不得养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禁养品种和成年犬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 。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犬 , 不予办理年检手续 , 并收回养犬登记证 。
五、养犬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 , 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 , 持原养犬登记证 , 到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 , 再办理年检手续 。
六、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 , 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 , 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 , 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同时补缴第一年管理服务费的差额部分 。
七、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 , 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30日内 , 持原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 , 再办理年检手续 。
八、养犬登记证丢失的 , 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 , 持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收费凭证到原养犬登记机关补办新证后 , 再办理年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