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重罚!

每经编辑 郑直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3日消息 , 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违法行为 , 4月23日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市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
恶意抢注“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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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 , 经查 , 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 , 侵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 违反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4家代理机构在知道上述商标申请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 , 仍接受申请人的委托 , 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第九检查支队支队长潘雷解释 , “李文亮”作为公众人物姓名早已家喻户晓 , 而“火神山”“雷神山”两家医院于今年2月17日注册成为事业单位 , 其本身拥有该名号的在先权利 。
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3日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 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 同日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约谈 , 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 鉴于当事人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实施上述行为 , 均依法予以处罚 。 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 , 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万5千元不等的罚款 。
恶意抢注“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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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疫情蹭热度抢注商标
容易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2月27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 , 并首次公布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000多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
3月4日和5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发布两批对“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通告 。
恶意抢注“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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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 , 武汉火神山医院 。 (每经资料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刊文称 ,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的名称 , 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 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 。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 , 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 依法应予驳回 。
“出现与疫情相关的文字抢注商标行为并非是偶然发生的 , 这是过去长期以往留下的问题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李顺德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说 , “一方面 , 抢注商标后获得的大量利润引诱不少商家参与;另一方面 , 有关部门打击不力导致中介推波助澜 。 ”
长期从事相关实务操作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也认为 , 法律对商标侵权、违法注册商标的处罚金额不高、震慑力不足 , 人们对于商标注册相关法律的守法意识薄弱 , 导致恶意、非正常注册商标行为屡屡发生 。
常莎说 , 但由于违反商标法相关法律规定 , 实践中此类商标通过注册申请的几率很小 , 即使商标注册申请人使用不正当手段使此类商标通过注册申请 , 商标局可以以该商标“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由 , 依职权主动撤销或对该注册商标宣告无效 。
编辑|郑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上海市场监督局、法制日报
【恶意抢注“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重罚!】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