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电动网■四部委发布新能源车补贴新政: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

近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通知称 ,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 ,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 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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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指出 ,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 , 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 , 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 , 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
该政策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 , 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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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 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 ,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 ,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 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 。 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 , 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 , 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 , 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 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 , 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 , 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 , 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1-2022年 , 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 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 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 , 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 , 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 , 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 , 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 , 将安排最终清算 。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 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 ,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 “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
四、调整补贴方式 , 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 , 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 , 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 , 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 。 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 , 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 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
五、强化资金监管 , 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 , 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 , 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 。 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 , 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 , 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 。 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