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造成严重后果可判故意杀人罪(附全文)( 二 )


十、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严重不负责任 , 导致人员坠井等事故 ,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 , 分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
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与窨井盖相关利益 , 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 , 除刑法另有规定外 , 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
十二、本意见所称的“窨井盖” , 包括城市、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等地的窨井盖以及其他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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