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河北:构建“最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体系( 二 )


对新开(复)工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排放不达标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不力,同一工程12个月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对上述违法违规企业、项目一律取消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参评资格。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建立约谈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等一系列保障措施。